強制驗樓
本公司為屋宇署授權一級小型工程承建商 註冊牌照號碼:MWC 119/2018
強制驗樓計劃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如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訂明修葺。
樓宇檢驗範圍
在強制驗樓計劃下,檢驗範圍包括以下樓宇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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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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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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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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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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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位於樓宇公用部分、公用部分以外的樓宇外部(如外牆、天台或平台、與樓宇毗鄰的庭院或斜坡)的僭建物,或在樓宇面向或緊連的任何街道上的僭建物。